法院调解的过程
嘉善刑事律师
2025-05-13
法院调解是指在诉讼过程中,由人民法院组织、当事人自愿进行的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。它通常在一审程序中进行,但也可以在二审或执行程序中进行。调解的核心是通过法官的主持和引导,当事人双方就案件的事实、法律及争议的焦点进行充分沟通与协商,达成一个可行且符合法律规定的解决方案。法院调解具有以下特点:1.法院主持,但强调当事人的自愿;2.调解结果以书面形式形成,由双方签字确认,并经法庭核对后产生法律效力;3.调解内容应当明确,且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或公序良俗。具体流程包括:1.法院受理案件并召开调解听证会;2.法官了解双方争议的核心,并引导协商;3.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帮助下,提出解决方案;4.若达成协议,由法院制作《民事调解书》;5.若未能达成,则程序进入证据质证和判决阶段。需要注意的是,法院调解与其他形式的调解不同,其具有强制执行力,因此当事人应当慎重考虑调解内容。法律依据: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九十六条:'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。当事人自愿调解,达成协议的,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。调解书经法庭核对后,由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制裁定,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。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,与法律文书同样具有强制执行力。'第九十七条:'当事人自愿调解,不得违背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。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,具有法律效力。'第九十八条:'在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审理过程中,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受到侵害。'第一百零三条:'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调解有权提出异议。'第一百零四条:'法官应当公正无私,秉持诚信原则,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,不受行政机关、社会团体、企业事业组织以及个人的干涉。'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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